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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10-04-22
2010年4月20日,为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吉林建筑工程学院防火安全管理规则》,材料学院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与09级、08级、07级、06级全体学生签订了《吉林建筑工程学院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责任落实到各个班级、寝室、个人。
通过这种形式,对全体学生开展了一次深刻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同学们都清楚了防火责任重大,纷纷表示一定要警钟长鸣,责任在心,切实消除安全隐患,防范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