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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净化研究生考试环境系列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19-12-02

 

各市(州)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各研究生招生单位、普通高等学校: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191221日、22日进行。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强化考试环境综合治理,营造和谐健康的考试氛围,积极推进依法治考,确保我省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平稳、顺利,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诚信考试教育及清理整顿考研辅导培训机构和净化考试环境系列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活动项目

1.开展诚信考试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遵纪守法意识,自觉抵制作弊行为;

2.清理整顿考研辅导培训机构(班),严厉打击以考研辅导为名,从事和参与泄密、传播涉考有害信息等违规违法行为;

3.全面清理校园及周边涉考非法小广告,加强校园网络监管和舆情监控,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氛围。

二、 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使研究生招生单位和各学校的学生、教职工以及从事招生考试管理的有关工作人员以身作则、恪尽职守、遵纪守法;从严整治违规机构,清理校内助考培训;加强涉考舆情监控,全面净化考试环境,用实际行动维护国家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实现“平安研考”。

三、工作安排

(一)诚信考试教育活动安排

1.活动时间:201912月2—12月23日。

2.活动对象:考生、在校学生、教职工和考试工作人员。

3.活动形式:诚信考试教育活动分别由省、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与招生考试机构、研究生招生单位、普通高校按各自职责具体组织实施。要充分利用网络、微博、微信、电视、广播、报纸等平台,加强诚信考试教育和法律法规宣传,大力宣传《刑法》、《教育法》、《两高司法解释》等相关内容。要开展专项党团和校园活动,强化宣传教育效果。要积极利用新媒体创新宣传教育方式,切实做到内容生动全面,形式灵活多样,效果深入人心,做到诚信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全流程全覆盖。

4.活动内容:一是集中学习法规。组织学生、教职工和考试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两高司法解释》、《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节选)相关内容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节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节选)、《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考风考纪的意见》和“六个严禁”、“五个一律”等相关规定要求。二是开展主题活动。围绕“《两高司法解释》、《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节选)进校园”和“诚信考试、诚信做人”等教育主题,通过各种形式与渠道,大力宣传当年国家重典严惩涉考违法犯罪的形势,以及我省从严整治考试环境、坚决打击考试作弊的决心、举措和典型案例,让“诚信守法光荣、违规作弊可耻”的观念入脑入心,将诚信教育落到实处。三是营造良好环境。在校园、考点醒目位置,张贴《两高司法解释》、《刑法修正案(九)》(节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节选)和诚信考试等内容的宣传海报和标语,营造良好氛围。

(二)清理整顿活动安排

1.清理整顿时间:201912月2—12月15日,各地、各单位要对区域内考研辅导培训机构(班)等状况进行排查整治,全面掌握机构设置和办学状况。要边检查,边整治,发现问题,立即处理。201912月16—1223日,各地对考研辅导培训机构(班)整改情况进行核查。

2.清理整顿对象:全省涉及考研辅导培训机构和各类考研辅导培训班。重点清查招生单位内设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在校生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以及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等。

3.清理整顿办法:清理整顿由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协调本级教育行政部门,联合本级公安、人事、工商等部门共同进行,严格按照办学许可证核定的办学内容进行检查,清理整顿违规违法行为。

4.清理整顿主要内容:通过对办学资质、办学行为及业务范围的核查,纠正违规行为,取缔以“考研辅导”、“助考”为名从事和参与泄密、传播涉考有害信息的违法行为。重点清理整顿以下内容:

1)伪造、变造、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等,从事考研辅导、助考的;

2)擅自改变办学许可核定的培训机构名称、培训地点、办学类型、办学层次,进行考研辅导、助考的;

3)擅自增设培训项目、超出培训范围,进行考研辅导、助考的;

4)未按规定程序办理招生广告(简章)审批手续,乱发广告(简章)或涂改已审批的广告(简章),进行考研辅导、助考的;

5)未经批准,打着“对校升学”、“与校合作”等旗号,进行考研辅导、助考的;

6)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举办说明会等形式开展考研培训宣传的;

7)研究生招生单位、高校向考研辅导培训机构(班)提供举办场所和设施的;

8)研究生招生单位、高校的教职工参与各类考研辅导培训机构(班)组织的活动和为其编写教材、书籍或资料的;

9)研究生招生单位、高校组织学生参加考研辅导培训机构(班)培训等。

(三)清理校园内外非法小广告、加强网监活动安排

1.活动时间:201912月2—1223日。

2.活动要求:各高校要成立由校领导负责,后勤、保卫、学生管理、招生等部门人员参加的净化校园及考试环境工作小组,组织专人对校园及周边考研非法小广告进行不间断清理,特别是在考前一周和考试期间要重点监控、巡查,随查随清、不留死角;要指定专人负责涉考舆情监控和处置工作。省、市招生考试机构要进行监督检查。

3.清理范围和办法:各高校校园内部及校园周边,对发现的各类涉考非法小广告拍照取证,并及时进行清理;对校园网络进行全时监控,及时清理、处置虚假不实的有害涉考信息,确保研究生考试平稳、顺利。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研究生招生单位和高校要进一步提高对诚信教育及清理整顿培训机构和净化考试环境重要性的认识,站在促进教育公平、净化社会风气、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高度,把净化考试环境系列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细化工作措施,做到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面落实。

2.突出问题导向。要进一步完善制度、严格管理,切实加强对在校学生和广大教职工的教育和管理,形成科学、长效的约束机制。在开展系列活动的过程中,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分析本单位、本部门在研考中可能出现或存在的问题,特别是以往考试中出现过学生、教职工参与考试作弊的单位,更要认真梳理、排查风险点,有针对性制定有效措施,使广大学生和教职工做到不支持、不协助、不纵容、不参与考试作弊,自觉抵制不法行为。

3.严格责任追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把开展诚信教育、清理整顿培训机构和净化考试环境的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将对各地、研究生招生单位、高校开展诚信考试教育、清理整顿考研辅导培训机构(班)和清理校园内外涉考非法小广告的情况开展抽查和巡查。对活动开展走形式、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对因此导致发生在校学生、教职工和有关人员参与考试作弊的单位要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请各市(州)、研究生招生单位、高校将开展净化研究生考试环境系列活动的情况,以书面形式于201912月27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电话:0431-84605030,联系人:康磊,邮箱:jlyz@jleea.com.cn

 

 

      吉林省招生委员会    吉林省教育厅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