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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建筑大学关于2017年 部分节假日及课程调停安排的通知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17-03-21

各单位、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学校现将2017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及调休安排如下:

一、清明节:4月2日(星期日)至4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补4月3日(星期一)的课;4月4日(星期二)停课。

二、劳动节:4月29日(星期六)至5月1日(星期一)放假,与周末连休,共3天。5月1日(星期一)停课。

三、端午节:5月28日(星期日)至30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3天。5月27日(星期六)上班,补5月29日(星期一)的课;5月30日(星期二)停课。

四、中秋节、国庆节:9月30日(星期六)至10月8日(星期日)放假,共9天。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有关职能部门落实做好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广大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吉林建筑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7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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