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珲春市、农安县、集安市工信局(经济局),有关单位:
按照2017年全省技术创新工作的总体安排,为进一步加强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有效提升重点领域产业技术创新支撑能力,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度产业公共技术研发中心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依据
《产业公共技术研发中心管理办法》(吉工信科技[2012]88号)(以下简称《办法》)。
二、评价范围
吉林省产业公共技术研发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三、评价材料要求
(一)请各中心按照《办法》要求,编写工作总结报告和评价材料,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上报材料一式两份并装订成册。经各地工信部门审定后,于4月27日前正式行文报送省工信厅(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scxc777@163.com)。
四、其他要求
(一)请有关单位高度重视中心评价工作,认真组织材料编写工作,对评价不合格的中心,将按照《办法》规定予以摘牌。
(二)请各地工信主管部门加强评价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做好上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彤康
电话:0431-88970710
附件:产业公共技术研发中心评价材料提纲
(电子版请到邮箱:jscxcl777@163.com下载,密码:gxt777)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7年3月29日
附件1:
2017年度吉林省产业公共技术研发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的相关附件.docx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