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吉林建筑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和上级部门对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吉林省疫情防控形势和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1.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加强组织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及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科学设计复试内容,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择优录取。
二、组织管理
1.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统筹规划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
2.学院复试小组,具体负责制定复试实施细则、考生资格审查、综合考核和确定录取等各项工作。学院复试小组根据考生人数,成立不少于6人的1-2个复试小组,每个小组设组长1人,秘书1人,除秘书外的其他成员由具有研究生教育工作经验的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
3.学院复试命题小组,设组长1人、审核人1人、出题人1人,负责本次研究生复试试题的命题和管理。
三、复试及录取工作
1.复试分数划定
学院学术学位类和专业学位类考生复试分数划定按照《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2.考生资格确定
在满足学校复试分数的基础上,根据学院的生源实际情况,确定复试考生名单。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须符合其调出专业在调入地区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且调出专业与调入专业应为同一或相近专业。在缺额专业接收校内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报名调剂,具体调剂信息可在学校网站查阅关于202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的有关通知。
3.考生资格审查
复试小组审查考生以下资料(疫情防控期间不能直接提供原件的也可提供电子版,待后期统一组织复验原件):
(1)身份证(正反两面);
(2)准考证;
(3)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入学时校验);
(4)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或学籍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供);
(5)应届生提供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红章)电子版;往届生提供人事档案中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红章)电子版;
(6)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须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红章)电子版;
(7)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学习工作经历、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加盖档案所在单位红章)电子版。
(8)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组织
(1)复试时间。请广大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通知(https://yjs.jlju.edu.cn/)。
(2)复试方式。采取网络远程复试,首选教育部开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当遇到平台故障等特殊情况,紧急启动腾讯会议作为研究生复试平台。
(3)复试内容。复试由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听说能力面试构成。总成绩为200分,其中专业综合面试150分,外语听说能力面试50分。专业综合面试及格线90分,外语听说能力面试及格线30分,任何一项不及格即确定为复试不及格,不予录取。
跨专业考生复试时将加试《材料概论》一门本科主干课程面试;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将加试《材料概论》和《建筑功能材料》两门本科主干课程面试。加试科目每科满分100分(60分及格),加试成绩不计入考生总成绩,但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①专业综合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面试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与能力为主,面试问题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主要包括:
1)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2)综合分析与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3)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能力;
4)大学学习情况和成绩;
5)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
6)特长与兴趣;
7)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
②复试小组成员中有1人负责外语听说能力面试。每一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做好复试记录,全程录音录像,同时填写《吉林建筑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情况表》(见附件),该表和音像材料复试结束后一并交研究生处存档。
(4)过程管理。
①复试小组安排专人负责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包括审核考生上传的面试材料是否合格,面试时运用平台实现“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审核考生签订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②学院将提前下发面试工作流程,并告知考生。配合学校对复试考生逐一进行培训和演练。结合复试平台系统实现“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工作机制。
③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④如考生对第一次复试结果提出异议且具有充足理由,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向研究生处提出申请,书面申请请发至邮箱:jljzdx_yzb@163.com,研究生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核查并做出详细解答。对确属复试环节存在问题的,经研究生处批准后,复试小组将组织二次复试。
5.确定录取
(1)各项复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其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和外语听说能力面试成绩之和,即为考生的复试成绩。
(2)考生最后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按最后成绩排序由高向低顺序录取。考生最后成绩排序由研究生处公布。
四、复试、录取工作保障措施和工作纪律
1.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切实做好复试和录取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2.全面履行招生工作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研招工作。
3.保证复试试题质量、注意试题内容的保密性,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等行为。
4.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有关研招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
5.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网上复试考场进行巡考抽查,并全程监督检查研究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
6.复试录取工作举报邮箱:jljzdx_yzb@163.com(研究生处),学校纪委举报电话:19904457928(此号码只适用于本次研究生招生考试接收举报信息用)。